上海中医药大学2020年招生简章
2020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全国招生条例
(秋季统一高考)
1.机构全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
二、学校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
三、等级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学校类型
\ n■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 ?公立高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
□ 高等技术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机构名称及证书类型
机构名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
证书类别
上海中医药大学将在完成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后颁发本科/专科毕业证书。
六、高等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校本招生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关。
七、招生计划发放
原理与方法
1、我校根据上海市教委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综合考虑学校的发展定位和办学条件,兼顾近年各省。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和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本年度学校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3.我校今年各省及各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具体情况详见各省招生办(以下简称省招生办)编制印发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选拔科目要求等及项目相关文件。
八。保留计划的数量以及如何使用它们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控制和同等分数线考生录取。
九、专业培训语言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
高考外语语言不限,录取后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考生必须如实申报健康状况。隐瞒病史的,我校将按照学校《学生管理条例》有关退学、休学的规定执行。
(一)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六种重大疾病的考生,不得报考我校。
(2)除公用事业管理专业外,其他专业不适合色盲、色弱者。
(三)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所列色弱、色盲的;红、黄、绿、蓝、紫任何一种颜色的电线、按钮、信号灯、几何图形都认不出来,不能报考我校。
(四)持有《指导意见》第三条所列视力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考生;单眼失明,另一眼矫正4.8,晶状体度数大于400度者;双耳听力为3 5米以内,或一只耳朵完全失聪,另一只耳朵失聪的;有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请慎重报考我校。
(五)新生入学后,体检发现不符合相关专业体质健康要求报考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条例》施行。
十一、报名规则
一、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秋季统考)成绩录取规则:
1、按照报考比例,优先选择报考我校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排名。具体备案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备案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根据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原则上备案比例不超过105%。
2.各专业学生志愿成绩无差异,录取以成绩优先为原则。
3.政策加分计入专业录取时的总分,最高20分。
4. 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接受所有专业调整的考生,将作为调整录取。不符合高考成绩或体检所填写的职业意愿,不服从调整的,将被撤档。
5. 专业录取,外语成绩在同等成绩条件下考虑;外语成绩相同者,以汉语成绩为准;外语和汉语成绩相同者,以数学成绩为准。
6.上海市考生处于专业调整阶段,学校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为准。
二、当第一志愿生人数不足时,省招生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备案,假设非第一志愿生人数(含招收志愿)不超过100人剩余招生计划的百分比;如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招生计划分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招生。
三、高考改革相关省市招生规则和程序以各省招生办法为准。已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考生报考的专业或专业组须符合我校对本专业或专业组选修科目的要求。
四、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本科的一批考生学历水平测试中的两个选修科目成绩必须达到B级(含)以上。
5、中医(5+3综合针灸推拿、英语方向)要求外语高考成绩70%及以上;药学(中外合作办学)要求外语高考成绩60%及以上。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普通专业每人每学年5000元,沪物价费(2000)120号;
特(热)专业生均每学年6500元,沪物价费(2000)第120号;
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热门专业):19000元/生/年
沪物价费(2007)第38号;
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工业(热门专业):每人每学年18000元,沪物价费(2007)第38号。
中医(本博客连接中国中医科学院屠呦呦课堂)、中医(英语针灸推拿5+3整合)、中医(5+3整合)在实施按照国家相关政策。
住宿费标准
学校本部:每名学生每学年1200元,沪物价费〔2003〕56号,沪财初〔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中医专业(针灸推拿5+3一体化英语方向)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办学,中医专业(5+3一体化)与华东师范大学联合办学.上海交通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标准。第三学年,学生返回主校区学习,住宿费按主校区标准执行。
中医学研究生(中国中医科学院屠呦呦班研究生)宿舍费按照联合培养单位研究生住宿费标准执行。
中医(5+3综合针灸推拿学)、中医(5+3综合)专业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学生财务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岗位、特殊困难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多项奖助学金,如学校的综合奖学金和唯一的爱心天使助学金。中医学硕士研究生资助政策(本博客连接中国中医科学院屠呦呦班)按联合培养单位相关政策执行。我校承诺:确保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阳光工程”统一招生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举报电话:021-5132241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招生办官网:
咨询电话:021-51322028 (工作日8:30–11:00、13:30–16: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十六、其他注意事项
中国医学(本博客链接中国中医科学院屠呦呦课堂)由上海中医药大学与中国中医科学院联合培养。本科毕业并符合要求的,转入中国中医科学院攻读研究生,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医学博士学位。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上海市教委《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办法》有关文件及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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