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广东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须知》,广东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新生预报到时间为2月24日10:00-27日12:00,正式报到时间为2月24日10:00-27日17:00,考生报名时间时间为3月2日14:00至3月5日17:00。详情如下所示:
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知
广东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报名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新生预报到时间为2月24日10:00至27日12:00,正式报到时间为2月24日10:00至27日17:00。考生报名时间为3月2日14:00-3月5日17:00,缴费时间为3月3日10:00-3月6日17:00。
二、报名要求
在我省居住、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受教育程度,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台同胞、华侨、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三、报名程序
第一次自学考试,必须办理新生报到手续,方可选择课程报考。已报考新生、取得准考证号、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见附件1)。个人信息不完整的考生,如身份证号和姓名空白、照片缺失等,将无法报考。请考生提前与所在城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及时完善相关个人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一)新生报到
新生注册分为预注册和正式注册两个阶段。
1. 预注册。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考生在预注册时必须输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考生将获得唯一的预报名编号,仅在该次预报名期间有效。预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完成手机绑定后方可正式报名。请考生妥善保管自考考号和密码,切勿泄露给他人。请勿在考试院官方网站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自考考生号和密码,以免个人信息泄露。
2.正式注册。本次正式报名全部在线完成。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当前预报名号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正式报名(操作见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您将获得一个独一无二的准考证编号,请各位考生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片为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见附件3),用于包括毕业证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
因五官变化等原因无法网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通过审核的考生,请及时联系所在城市自学考试办,通过指定渠道完成正式报名, 2月27日以后不再受理。
(二)考生报考
所有考生必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生报名】渠道报考课程并在线缴费。报考时未绑定手机的考生,必须在报考前完成对自己手机的绑定。需要修改绑定手机的,也可以通过应用菜单栏中的【手机绑定】功能解除绑定,重新绑定。如无法解绑手机,可到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或其指定单位解绑手机。
考生可根据各考区的考位供应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位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保存或修改报名信息时,需短信验证确认考生报名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讯地址将作为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的重要渠道当前测试的候选人。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前,务必仔细核对所选考区和所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科目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删改改。一旦确认申请后在线支付申请费,将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需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确认是否成功报考。如有问题,应及时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考生应避免最后一次报名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拥堵等原因错过报名和缴费。
由于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至4月1-2日,本次考试报名时间早于1月自学考试开始和成绩发布时间。为此,请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务必慎重选择2023年4月自学考试的课程。
4.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于考前10日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会注明考生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为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涂改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请考生在上述时间段内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所在城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一)所有考生须出示网上打印的本次考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核发的带照片的参加国民教育考试的身份证件,不包括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外籍人员凭相应证件(注册登记)和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
(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2023年4月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遵守地方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考试前5天,考生每天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如实申报健康状况(申报须知见附件4-1),并在考前提供给考点工作人员- 测试检查。
(三)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口罩参加考试,并按照自考要求,积极配合人脸识别技术和身份证人工比对等身份核验工作所在城市的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考生应服从考场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和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场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场,不要聚集。
(四)考生必须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信息。
六、成绩公布及评审申请
(一)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预计2023年5月下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可查询所有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信息。
(二)成绩复核申请
一、申请审查程序。考生对某一科目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所在城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交成绩复试申请。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城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具体录取时间和地点。之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核申请。复试成绩仅限于复试答题有无漏分、漏分、错分、加错分。答案的评分标准、评分规则、宽严评分异议不在审核范围内。
2.评审结果的通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人审核试卷后,将审核结果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经审核发现成绩有误的,将书面通知考生(寄往考生报考时确认的邮寄地址);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地市级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复试成绩。
七。违规处理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并将相关信息如实记入诚信档案。作弊、代考等违法犯罪行为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考生必须诚信参加考试。
考试违规处理预通知书和决定书将按照考生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邮寄地址邮寄。考生还可以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情况。
八。其他的
(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教育厅教育考试行政收费及相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2022〕〕 442号),我省自学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
(二)残疾考生在考试期间需要提供合理便利参加自学考试的,应持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所在地市考试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在申请课程之前。结束后不予受理。
(三)报名过程中如遇问题,请直接咨询当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附件5)。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官方微博、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各地自学考试办发布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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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名须知附件.doc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 年 2 月 17 日
\ n 来源:南方网·广州日报·新花城总编辑 张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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